为加强协助公共秩序维护岗位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岗位服务质量,自4月29日开始,公司决定每周一次组织专人对所辖各小区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岗位职责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检查内容为:1、在岗的秩序维护人员是否按要求整齐着装;2、4本记录是否及时规范;3、工作要求中的“十六不”遵守情况(上岗时,身穿制服,佩戴整齐,仪容、仪表端庄,严肃风纪,语言规范,礼貌待人,注意形象。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不喝酒,不吃零食,不穿拖鞋,不看杂志,不听音乐,不玩游戏,不打瞌睡,不与人聊天,不看人玩耍,不打仗骂人,不鲁莽粗暴,不擅自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4、值班室卫生情况。
每次检查完毕,公司会将汇总的情况,以分数形式通报给各个小区。表扬先进,指出问题。公司在第二次通报中指出:
公共秩序维护岗位是公司服务形象的第一窗口,所以,今后各小区经理每天都要对公共秩序维护岗位职责落实进行检查和督促。公司也将会把每次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按照管理制度落实奖罚措施(自6月份开始实施):
1、对于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果断、妥善处理重大事件,维护了业主切身利益及公司声誉的行为和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最低50元及以上不等的现金奖励和晋级奖励。
2、对于违反工作要求的,每发现一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10元现金。
3、对于业主投诉的,一经查实,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辞退。
4、对于岗位职责要求落实屡次不到位,或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经理将受到同等翻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