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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7日 |文章来源:通和物业


烟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


(计费单位:元/建筑面积平方米.月)

  注:一、物业服务费按法定房屋产权面积(不含与住宅配套的储藏室面积)计收。

    二、本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可上浮20%,下浮不限。

  三、电梯起始层的住户按收费标准的90%收费。

    四、独立专有车库,按照房屋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费,交纳物业服务后,不再收车位使用费。

    五、玻璃幕墙清洗的频次、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协商约定,费用另行结算分摊。


  附件:

烟台市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基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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