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分等级收费标准
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一 级
(拟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收费基准标准为0.45元)
1、楼内公共区域
(1)公用道路、门厅
①楼道地面每日循环清扫、拖洗保洁;
②墙面保持无灰尘、无污迹;
③大堂、门厅大理石、花岗岩地面半月保养一次,保持干净、有光泽;
④门窗玻璃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无污迹;
⑤每日擦抹一次楼梯扶手,保持干净,无灰尘;
⑥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
⑦天花板、公共灯具每半月除尘一次,目视无灰尘、无污迹;
⑧楼内公共设施、设备每周清洁不少于两次,保持干净、无灰尘;
⑨雨蓬每周清洁一次。
(2)垃圾收集
居民自行投放至小区集中投放点。
(3)电梯轿厢
①每日循环保洁;
②每半月对电梯门壁打蜡上光一次,表面光亮,无污迹。
2、楼外公共区域
(4)广场、道路、绿地
①每日循环清扫保洁,广场砖地面每季度至少冲洗一次;
②目视地面干净,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半小时;
③随时清除小区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④随时清理房屋外墙及设备设施的乱贴乱画。
(5)公共灯具、宣传栏、健身娱乐设施、景观小品等
每周擦拭二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
(6)水景
保持水体清洁,无漂浮杂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7)果皮箱、垃圾桶
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随时清理擦拭,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8)消毒灭害
根据实际需要和季节特点制定灭蚊、蝇、蟑螂、灭鼠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三次。